2025年8月25日,镇江市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《镇江市城乡网格化社会治理条例》(以下简称条例)。条例经江苏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批准,将于2026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。条例不分章体例,全文共二十六条,以网格化社会治理为切口,完善社会治理制度,凝练全市基层治理的经验做法,为进一步提升城乡网格化社会治理效能提供了制度保障。
为什么要立法?
——以网格治理为支点,撬动基层治理大格局
治国安邦,重在基层。基层治理是国家治理的基石。《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、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》提出“健全社会治理体系”,并对基层治理作出重要部署。
网格是推进基层治理的最小单元。充分整合政府资源,进一步调动和激活网格内各单位、社会组织、居民等多方主体力量,既有利于增强基层系统治理和精细治理的能力,也能更好地适应群众对于政务和公共服务等方面的现实需要。
“镇江是‘两网(网格+网络)融合’社会治理模式的发源地,经过多年的探索和实践,在微网格治理、多元共治等方面形成了一系列好做法好经验。”镇江市委政法委副书记、市域指挥中心主任郑兆巍介绍道:“实践证明,网格化社会治理已逐步成为推动社会治理精细化、服务群众精准化的有效方式。”
截至目前,镇江全市共划设了综合网格3495个、专属网格836个,在综合网格下进一步划分微网格16626个。每个网格配备网格员,从事网格内的服务管理工作。
镇江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王宏表示,“夯实网格‘底座’是抓好基层治理的重要基础。将实践中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提炼、上升为法规制度,是运用法治方式破解基层治理深层难题,以法治力量推动基层治理走在前的关键举措。”
为将网格化社会治理领域的先进经验固定下来,并着力解决实践中发现的与新形势不相适应的问题,2023年,镇江市人大常委会将条例列入立法调研项目,启动立项论证工作。2024年,条例列入跨年度正式立法项目,被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列为设区市立法精品培育工程的项目。
立什么样的法?
——以实际需求为导向,引领立法工作求实效
“立法好不好,管用不管用,能不能解决实际问题”,是镇江一直以来干好立法工作的必答题,同时也是指引立法工作思路的引航灯。
网格化社会治理,“治理什么”、“谁来治理”、“怎么治理”,立法既要清楚回答这些问题,也要充分结合镇江实际工作提出针对性的制度方案。
治理什么?要明晰事项范围,规范准入退出。
“什么是网格,一网一大筐。”“权责模糊、事项泛化,‘小马拉大车’的现象悬而未决。”立法调研过程中,不少基层工作人员反映了减负需求。
镇江市人大常委会监察司法工委副主任王克华表示,“要充分研究网格化社会治理的相关政策精神,紧扣我市基层需要和承接能力,纳入网格的事项内容应当简洁明了、通俗易懂,并及时向社会公布。”
对此,条例规范了网格的划分和调整,明确城乡网格化社会治理是指在党组织的领导下,以网格为基本单元,综合运用各类资源组织实施的国家安全维护、矛盾纠纷化解、社会治安防控、基层民主自治、民生服务保障等基层社会治理活动。
同时,针对网格事项的范围,在全面梳理法律、法规已明确规定纳入网格的事项类型基础上,条例进一步规范了网格事项清单的编制和动态调整,规定清单应当向社会公布,为网格事项内容提供了清晰指引。
谁来治理?要整合各方资源,凝聚治理合力。
网格化社会治理工作点多面广,一些跨部门问题,需要健全职责体系,合力推动解决。条例明确了各级政府、网格化治理机构、相关部门的职责,针对网格事项的实施,规定由网格化治理机构统筹安排,会同相关职能部门确定事项的办理方式,要求部门将相应的力量、资源、经费下沉到网格,为网格事项的实施提供业务指导、信息支持、必要经费等保障。
网格员活跃在村、社区,与群众联系最为密切,是推进基层社会有序和活力统一发展的重要队伍,推动这支队伍规范化建设意义重大。为此,条例明确网格员职责,规定建立健全网格员职业技能培训机制,并对网格员薪酬保障、补助发放、办理商业保险等内容进行规范。
立足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,条例还进一步鼓励业主委员会或物业管理委员会、物业服务企业等参与网格内议事协商,引导群团组织、企业事业单位、社会组织等参与网格化社会治理工作,更吸纳快递员、网约配送员等“新力量”,释放治理末梢活力。
怎么治理?要强化机制保障,确保精准高效。
条例规范了网格事项的信息收集、问题发现、分流交办、协同处置、结果反馈等工作流程,规定建立健全网格应急响应机制,针对重大矛盾纠纷、问题隐患、群体性事件、突发性事件以及其他重大紧急情况,明确网格化治理机构的报告和协助处置要求,推动提升网格快速响应能力。同时,为压实网格事项承办部门责任,严格落实“网格吹哨、部门报到”工作要求,条例还对网格事项的跟踪督办、职责争议协调进行规范,推动将网格员评价作为作风效能社会评议体系的组成部分,助力提升联动治理效能。
此外,条例规范了网格化社会治理智能应用平台的建设要求,强化信息共享共用和信息安全管理,为城乡网格化社会治理提供科技支撑。
如何立好这部法?
——以立法过程接地气,保障法规质量有底气
开展网格化社会治理立法,是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为根本遵循,并对地方实践探索经验进行总结提炼。
“镇江的网格化社会治理工作有基础、有特色,立法要充分吸收有益经验,同时,面对群众反映的治理难点,更要敢于在矛盾焦点上‘砍一刀’。”镇江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黄万荣强调,“必须一步一个脚印,扎扎实实审议、修改完善法规,善于把‘党言党语’转化为‘法言法语’,把‘群言群语’提炼为‘法言法语’,切实把科学立法、民主立法、依法立法落到实处。”
条例制定过程中,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、监察司法工委会同市委政法委、市司法局、市市域指挥中心等部门组成调研组,有序推进审议修改工作,通过镇江人大网站、镇江人大发布微信公众号、0511论坛等平台,将历次法规草案修改稿全部向社会公开,全过程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,并同步向各市(区)人大、立法联系点征求意见,先后赴多地开展立法调研,组织网格化治理机构、网格员代表等座谈,与市政协开展立法协商,召开部门座谈会,邀请立法专家论证,书面征求各地区各部门意见。
通过座谈、电话、信函、邮件、网络留言等形式,共收到各方围绕完善制度设计、增强可操作性、宣传贯彻实施等方面提出的200余条宝贵意见建议。调研组对各方意见建议逐一分析、论证,并吸收转化为立法的理念、思路、方法或具体规定。
针对群众关注度高的矛盾纠纷化解、社会心理服务等问题,条例细化了解纷资源、心理健康服务等下沉到网格的制度设计。立足发挥网格优势,条例就推动便民服务与网格融合,推动基层人民防线、社会治安防控等工作融入网格化社会治理体系进行了细化规定。
有网格员反映上门服务时群众的认可度不高,也有群众提出,对网格工作有关内容还不熟悉。对此,条例规定在村(居)民主要活动场所或者通过互联网政务媒体公布网格相关信息,市市域指挥中心同步在“镇合意”App上线了网格功能模块,“线上+线下”同步宣传,不断提升网格化社会治理工作的知晓度,为建设人人有责、人人尽责、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夯实群众基础。
条例的出台,以法治之力进一步激活了基层治理“神经末梢”,未来,要以条例的实施为契机,更好推动社会治理重心下移、资源下沉、服务下延,让“小网格”成为服务群众的“大舞台”、化解矛盾的“主阵地”、社会治理的“硬支撑”,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镇江新实践筑牢基层法治根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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