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0月14日,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赵建阳召集镇江、南京两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及相关单位负责人,联合召开南朝陵墓石刻保护协同立法工作会议。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委员冯雷参加会议。
会上,我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负责人通过图片文字形式,介绍了辖区内齐景帝萧道生修安陵石刻、梁武帝萧衍修陵石刻、梁南康简王萧绩墓石刻等代表性南朝陵墓石刻的保护、研究、展示利用等现状,汇报了与南京市人大双方协同以及单方调研论证等工作情况。
在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持下,会议围绕“南朝陵墓石刻”的定义外延、保护规划、保护管理职责、展示利用、法律责任等两市条例的分歧条款,交流讨论了修改方案,对我市法工委提出的相关修改建议予以充分肯定。会议指出,南朝陵墓石刻的协同立法要突出“共建共治共享”的理念,在体例结构、主要制度、共性条款上保持一致,兼顾两市的个性需求,对条例草案作进一步修改完善。会议还就下一步工作推进做了沟通。
《镇江市南朝陵墓石刻保护条例》是我市与南京共同开展的跨区域协同立法,是继与南京共同开展的“宁句轨道交通管理立法”、与南京、马鞍山共同开展的“长江江豚保护立法”之后的第三部区域协同立法,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将其确定为今年设区市立法精品培育工程项目。
法工委将在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的指导下,与南京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密切沟通,切实做好条例的后续修改完善和顺利提请审议等工作,推动条例成为区域协同立法实践和文物保护领域立法的样板示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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