任命任丹丹(女)为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;
任命王伟为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;
任命杨智勇为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;
任命王霞(女)为镇江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审判员;
免去于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、审判员职务;
免去沈荷(女)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;
免去詹玉萍(女)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三庭副庭长、审判员职务;
免去甘可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;
免去卜士凡镇江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、审判员职务;
免去吴强镇江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审监庭庭长、审判委员会委员、审判员职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