6月13日下午,市九届人大法制委员会召开第十四次会议。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、市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卜晓放主持会议并讲话。
会议传达学习了全省人大立法工作座谈会会议精神。会议强调,要深入学习领会,准确把握会议精神和具体工作要求,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工作,切实把会议精神具体、现实地贯彻落实到立法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,体现到每一件法规的制定修改之中,转变为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的具体举措,转化为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的实际成效。
会议听取了法工委《关于〈镇江市河道管理条例(草案)〉修改情况的汇报》,围绕一审审议意见和二审阶段其他方面提出的意见,对《条例(草案)》进行了统一审议。会议认为,草案的修改立足我市河道管理工作实际,立法导向鲜明,在内容上进一步突出地方立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。会议提出,待《条例(草案修改稿)》作进一步修改后,提交市委常委会、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讨论研究。
卜晓放指出,各位委员的审议发言很有见地,对提高立法质量很有帮助。接下来,法工委要结合此次会议的审议意见,做好认真研究和有效吸收。要按照立法程序,把握时间节点、紧抓立法质量、稳步有序推进,做好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表决前的各项工作,顺利完成立法任务。就进一步提高法制委员会履职水平,他强调,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,深入推进科学民主依法立法,有效发挥立法的引领、推动、规范和保障作用;要进一步提高审议质量,充分发挥专业特长和实践优势,为提高立法质量保驾护航;要进一步参与重点工作,推动我市立法工作得到更多外界关注和肯定,不断提高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;要进一步提升履职能力,以强化能力建设为抓手,保证法制委员会各项工作计划和任务顺利实施、圆满完成。
市人大法制委员会组成人员出席会议,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、农工委,市水利局有关负责同志列席会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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