任命俞江虹为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(少年案件审判庭)庭长、审判委员会委员,免去其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;
任命张云为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,免去其刑事审判第一庭(少年案件审判庭)副庭长职务;
任命邰玉妹(女)为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,免去其审判监督庭庭长职务;
任命谢毅海为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,免去其民事审判第五庭(执行裁判庭)庭长职务;
任命樊华勇为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五庭(执行裁判庭)庭长、审判委员会委员;
任命张莹(女)为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(少年案件审判庭)副庭长,免去其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;
任命王禹为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,免去其刑事审判第一庭(少年案件审判庭)副庭长职务;
免去朱卫芳(女)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职务;
免去李益成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职务;
免去贾黛舒(女)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;
免去杨道骏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;
免去曹嘉祥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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